自 200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实施以来,河北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,建设联村集中供水、单村集中供水工程,大大改善了农村居民饮水水质,特别是水质较差、地方病较重地区的农饮水质,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成为惠及全省农民的民心工程。
为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,河北省于 2014年 8月 18日至 2014年 8月 28日 ,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抽查工作。重点检查供水工程的水质达标情况,并对项目管护、水质监测、应急供水、信息管理等能力建设状况进行现场调查。
此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抽查工作,抽查河北省各设区市及 2个省直管县,每个设区市由省水利厅随机抽查 2个县,被检县名单在检查组进驻各市后公布。每县抽查 1处联村集中供水工程、 2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(检测安装和未安装消毒设施的工程各 1处)。对安装有消毒净化设施的集中供水工程检测水源水、出厂水和末梢水,对不具备消毒净化条件的集中供水工程检测出厂水和末梢水。取样严格按照规范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。 水质检查标准执行: 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 GB 5749-2006)、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》( GB 5750-2006)和《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》( SL687-2014)。
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质抽查,共分 4个检查组,每组 6人,其中组长 1人,由省水利厅直属流域管理机构领导担任;成员 5人,包括省灌排总站专家 1人,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专家 1人,市水务(水利)局主管领导 1人、市水环境监测中心水质化验人员 2人(只检本市)。秦皇岛市由唐山市代检,辛集市、定州市分别由石家庄市和保定市负责检查。
各检查组以 会议座谈等形式,听取 县水利局汇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情况,介绍集中和分散供水水源的水质状况,详述消毒净化工艺流程、消毒设施使用情况和效果、水厂运营管护缺陷、用水户反映的饮用水问题等。
检查组还查阅了水厂、供水站点运行管理资料,包括工作计划、操作规程、运行记录、维修登记、水质检测报告、自动化监测报告等资料。
检查组根据各县当地水质状况,结合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,水厂基本情况,优先对水质较差、地方病情较重的地区进行水质化验和入户调查。由市水环境监测中心水质化验人员现场取样、检测并出具水质化验报告。
检查结束,各组将写出总结材料,根据水质化验结果,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,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,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更好的惠及广大农民,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。